卢森堡的葡萄酒产量目前在从1250万升左右,葡萄栽培面积1237公顷。卢森堡葡萄酒产量的大约80%用于出口,其中82%出口到比利时,9% 出口到德国。这些出口酒基本上是原酒而不是瓶装酒。所以,贴有卢森堡标签的瓶装葡萄酒在世界其他地区非常罕见。
葡萄酒生产在卢森堡主要是以酿酒合作社的形式存在。在 Greiveldange、Grevenmacher、 Remerschen、Stadtbredimus和Wellenstein产区,有三分之二的产量来源于这些酿酒合作社。这些酿酒合作社都使用一个名称来销售他们的酒-“Vinsmoselle”。
卢森堡主要生产干白葡萄酒和起泡酒。桃红和红葡萄酒、甜葡萄酒所占比例较低。卢森堡由于处于气候比较寒冷的产区,它的葡萄酒产业和法国阿尔萨斯产区的有些类似。
2006年,卢森堡的各种葡萄种植面积:
Muller: 377.1公顷 (29.0%)
Auxerrois Blanc: 184.2公顷 (14.2%)
Pinot Gris: 177.5公顷 (13.7%)
Riesling: 165.8公顷 (12.8%)
Pinot Blanc: 143.1公顷 (11.0%)
Elbling: 122.9公顷 (9.5%)
Pinot Noir: 88.2公顷 (6.8%)
Gewurztraminer: 18.8公顷 (1.4%)
Chardonnay: 14.8公顷 (1.1%)
卢森堡葡萄酒标签上,所有的葡萄酒产地标注都是“卢森堡摩泽尔省”。卢森堡葡萄酒最高的三个质量等级分别是:Vin classe、Premier Cru、Grand Premier Cru。自1959年以来,这三个等级是由卢森堡的一个葡萄酒官方委员会来根据品鉴评定后颁发的。
该委员会对卢森堡的葡萄酒实行20分制来分级:
葡萄酒的评分低于12分,没有等级,标签上也不能有Appellation Controlee 的标记。
葡萄酒的评分超过 12.0分的葡萄酒,标签上可以有装瓶也不能有Appellation Controlee 的标记。
评分在14.0-15.9分的葡萄酒,标签上除有Appellation Controlee 的标记外,还可以标注:Vin classe。
评分超过16.0分的葡萄酒,标签上除有Appellation Controlee 的标记外,还可以标注:Premier Cru。
评分超过18.0分的葡萄酒,标签上除有Appellation Controlee 的标记外,还可以标注:Grand Premier Cru。
卢森堡的AOC制度和Vin classe、Premier Cru、Grand Premier Cru等级不同于法国的标准,这一点很容易使让外人混淆和迷惑。
起泡酒在卢森堡也有相关的标准和实行上述的评分分级,但它只允许使用本地的葡萄进行生产,否则它的标签上将只允许标注“Cremant”。
卢森堡对甜葡萄酒的三个分类:
Vendanges tardives 是晚收葡萄酒。
Vin de glace是冰葡萄酒。
Vin de paille是晾晒葡萄酒。
(以上三类甜葡萄酒要求糖度范围是95至130度Oechs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