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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葡萄霉菌超标7倍 北京这3批次食品不要买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北京食药监局通报第56期食品抽检结果,抽检的271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一款佛山产的盐津葡萄检出霉菌超标7倍。
 
  通报显示,盐津葡萄产自佛山市永利佳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国泰商业大厦国泰谊宾商业城销售,霉菌检测值为400cfu/g。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食品中水分含量和环境温湿度是影响霉菌繁殖与产毒的主要条件。受到霉菌和霉菌毒素污染的食品,会引起食品变质和食用中毒。
 
  在《蜜饯卫生标准》(GB 14884-2003)(注:2017年6月23日,该标准被《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代替)中规定,蜜饯中霉菌的最大检出量为50cfu/g。霉菌超标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是生产过程消毒不彻底,或是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过程中样品受霉菌污染。
 
  另外2批次食品为北京八里桥吴永胜食品经销部经营的椰丝面包、牛肉松面包,生产企业为同一公司-北京发发祥食品有限公司,检出的问题也相同,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同时该标准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北京市食药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相关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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